各林木采伐申请单位或申请人:
林木限额采伐制度是我国森林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的原则,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采伐限额,经征求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国务院备案。”
截至2025年9月15日,我县集体和个人种植的橡胶林木采伐限额已基本耗尽,且已受理但尚未办结的采伐申请件达1462件,剩余采伐限额已远远不能满足现有受理件的需求。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9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暂停受理我县集体和个人种植的橡胶林木采伐许可申请和伐区调查,待海南省林业局下达采伐限额后再另行通知。
在此期间,只受理马占、桉树、花梨、沉香等树种的商品林主伐申请。
特此通告。
白沙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