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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白沙黎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限期完成竣工项目结算的通知

2025/12/04 1.8k 阅读 242 点赞

为落实公司年度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竣工项目结算进程,确保结算工作按时完成,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施工单位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结算资料。

二、各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结算事宜,主动与发包人项目部相应责任人对接,确保沟通顺畅、资料传递及时。

三、鉴于部分项目竣工结算已逾期,如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完整结算文件及竣工资料,发包人将依据已有工程资料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碍审计工作,且视为同意接受审计报告结果。

四、工程结算造价审计相关要求:

1.施工单位应同意由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审计单位开展结算审计,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2.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报告时,须严格遵循施工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不得虚报、漏报工程项目及造价,审计过程中不得修改已报送的结算文件。

3.结算资料应完整、规范,统一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自审计工作启动之日起,发包人不再接收任何形式的补充资料(包括图纸、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单等),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遗漏项目不予增补。

4.结算资料原则上应提供原件(合同、签证变更资料除外;如提供复印件,应在核查时出示原件)。

请各施工单位高度重视,合理安排,确保按期完成结算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未结算项目施工单位名单

           白沙黎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