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胜利闭幕后,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力以赴,高效落实两会精神,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将“两会”精神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23年3月22日,李某某等五个班组的104名农民工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公安局的帮助下,顺利拿到了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他们的269余万元全部工资。
据了解,2022年8月31日至12月8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陆续接到投诉,李某某等104名农民工反映称他们在白沙某建筑工地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经调查,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某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施工单位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某和吴某某负责组织工人入场施工,其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按月足额向工人支付工资,累计拖欠李某某等104名农民工工资269余万元。

调查核实情况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向施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施工单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建设单位尚未拨付工程进度款为由,拒不支付工资。
群众事情无小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民生问题。经省、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本案确立为“两级”督办案件,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白沙高度重视农民工欠薪问题,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多次针对欠薪问题召开案件讨论会,压实各部门解决欠薪问题的工作责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县工作要求,召集劳动保障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召开案情分析会,研究讨论案情和解决欠薪问题方案,特成立专案小组,有序开展案件办理工作。

2022年12月6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该案施工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县公安局。2023年1月5日,县公安局对恶意欠薪的相关责任人予以立案侦查。

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公安局多次督促和推动下,相关涉案人员同意全力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分别作出付款承诺。
截至2023年3月27日,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公安局办案人员的监督下,相关涉案人员以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陆续累计发放拖欠的李某某等104名农民工269余万元工资,至此,五个班组的104名农民工全部领到工资。


法律小贴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