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沙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支持起诉案件中发现,白沙县某全民所有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直排污水,冲毁附近村民的池塘、农作物等生产资料,致使个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同时,污染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为督促涉案单位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及时对污水直排的问题进行整改,保护群众及社会公共利益,8月29日,白沙县检察院向涉案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建议进行了公开宣告送达。
宣告会上,白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符桂山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并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建议内容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涉案单位负责人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表示全部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承诺将积极进行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及社会公共利益不再受到损害。
与会的人民监督员朱彩霞表示,检察建议书事实调查清楚,说理充分,建议意见切实可行,涉案单位应积极进行整改,保护白沙的生态环境。宣告送达的方式不仅提高了检察机关审理案件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也体现了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