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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
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通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 现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 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通报
的通知》(琼府办﹝2017﹞113 号) 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2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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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县委各部门, 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 各人民团体, 省属各单位。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