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原则上同意该规划成果,为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文件要求,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30天(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
二、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bsxbxgwh@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基地管理委员会
地址:白沙县邦溪镇仙鹿大道97号3幢(邦溪镇政府内)
邮政编码:57282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基地管理委员会。
三、咨询方式:0898-2788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