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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十三五” 部分)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各国营农场、 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 现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
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十三五” 部分) 的通知》(琼府
办〔2016〕 31 号) 转发给你们,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
抓好落实, 并分别于 3 月 28 日、 6 月 28 日、9 月 28 日、12 月 28
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汇总。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2 月 1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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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县委各部门, 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 省属各单位, 各人民团体, 农垦驻白沙办事处。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2 月 24 日印发
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十三五”部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