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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12/24 1.9w 阅读 21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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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府办〔2015〕 127 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县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和三年滚动

投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各国营农场、 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 现将《白沙黎族自治县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
备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12 月 2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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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

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施方案

为发挥有效合理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全面推动
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和投资计划落实, 形成滚动连续的项目储
备计划和良性循环机制, 切实解决我县当前项目谋划水平不高、
前期工作滞后的问题, 按照省有关工作要求, 并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 基本原则
(一) 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认真把握中央、 省投资政策,
投资力度要能够支撑同期经济发展速度, 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和
增长速度。

(二) 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 本着“干着今年、 备着明年、
看着后年、 想着大后年” 的思路, 以项目建设为载体, 统筹城乡
一体化, 统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统筹稳增长、 惠民生, 统筹
资源利用、 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统筹对外招商引资, 实现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 坚持抓大带小的原则。 以重大项目为抓手, 三年滚动
投资计划项目为平台, 认真谋划实施一批牵动力强、 示范作用明
显的大项目, 因地制宜、 释放潜能, 带动实施配套中小项目, 努
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四) 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 项目建设人人有责, 全县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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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要积极主动广泛参与项目建设, 积极发挥政
府投资杠杆撬动作用,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
投资项目建设, 开创我县项目建设新局面。

二、 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突出项目储备重要性, 成立县加强
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 长: 胡 翔(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王桂厅(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扬洲(县发改委主任)
成 员: 何方长(县财政局局长)

符建文(县住建局局长)
赖 伟(县文体旅游商务局局长)
韦岳真(县交通局局长)
陈巨雄(县审计局局长)
罗长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林斯胜(县林业局局长)
罗智仁(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 进(县水务局局长)
吴松青(县发改委副主任)
云 若(县城投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 由县发改委主
任陈扬洲兼任办公室主任, 吴松青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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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工作。

三、 主要工作事项
(一) 加强项目储备库使用管理。 各乡镇、 各部门要结合本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提出符合政府投资支持方向的储备项目。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 高耗能、 高污染、 高排放的项目以及违规建
设楼堂馆所等项目坚决杜绝入库。

入库项目要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并落实规划、 用地、
用林等要素保障, 并按季审核调整和充实完善项目信息。 计划当
年和下一年度开工的项目, 要完成初步设计审批。 今后申报或安
排政府投资的项目必须从储备库中选取。

(二) 统筹做好各类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方式包括直接投资、
资本金注入、 投资补助、 贴息等。 政府投资资金主要投向市场不
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 包括社会公益服务、 公共基础设施、
生态环境保护、 社会管理、 国家安全等。 领导小组要合理统筹各
类资金, 深入分析地区各项领域发展趋势和发展阶段, 坚持需求
导向, 合理科学安排投资资金

(三) 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
和统筹政府资金的基础上,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十三五” 专项规
划要求, 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 计划开工时间、 合理建设工期、
资金保障可能等因素, 科学客观统筹安排好储备项目并上报领导
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项目进行分类审核并入库, 最
终形成我县三年投资滚动计划, 并与县三年滚动预算统筹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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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 原则上不安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四、 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 各乡镇、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
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和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工作, 抓紧制定
工作方案, 组织专门力量, 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做好我县政
府投资项目储备和投资计划编制、 审核和报送工作。

(二) 完善机构, 加强领导。 县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和三
年滚动投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县重大项目谋
划和储备工作, 监督、 检查全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协
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 强化职责, 协调推进。 各乡镇、 各部门要明确主要领
导为项目谋划第一责任人, 落实分管领导、 明确专职人员, 建立
联络员制度。 对列入县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 县发改委要
发挥牵头作用, 指导协调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 规划、 住建、
国土、 环保、 林业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 加快审批速度, 推进
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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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县委各部门, 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

省属各单位, 各人民团体, 农垦驻白沙办事处。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12 月 23 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