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府办[2012]48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国营农场,各企事业单位:
《白沙黎族自治县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国务院纠风工作会议、省纪委五届七次全会和省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白沙实际,制定 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七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领域不正之风,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促进白沙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一组织,分工负责。注重发挥各方面各层次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纠风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纠风工作全面落实,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纠风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查纠结合,务求实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查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转变政风行风。
三、主要工作和任务分工
(一)着力抓好七项重点工作
1、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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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监督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加快制定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物价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白沙工商局、白沙地税局、白沙国税局
2、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物价局、县林业局、白沙工商局
3、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及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问题,督促商业银行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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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举报,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白沙县支行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物价局
4、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收费行为,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完善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自觉履行承诺。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产业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公安局、县物价局、县国资办、白沙工商局
5、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坚决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招“特长生”等为名的收费。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教辅资料散滥问题,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等行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文体局
6、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深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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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等方面乱收费问题。深化面向农村基层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清查,严禁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以及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纠正超范围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办法,规范奖补范围,提高奖补标准。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7、深入治理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开展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违法经营旅游业务和欺客宰客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旅游标准化,为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物价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药监局、县民宗委、白沙工商局、白沙质监局
(二)深化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1、开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全面推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按照条件公开、程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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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明考录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编办、县国资办
2、坚决纠正庆典研讨会论坛和博览会运动会过多过滥问题。将清理规范博览会、运动会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从严控制由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主办、财政出资、领导出席的博览会、运动会,坚决纠正违规举办活动行为。巩固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成果,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严格报批程序;要将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利用财政资金邀请“明星”、举办晚会等行为。
牵头单位:县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深化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工作。严格执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法律法规,加强对土地管理和房屋征收补偿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依法、文明、和谐征收拆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
牵头单位: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审计局
4、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退出等方面问题,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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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提供基础性手段。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闲置保障房行为。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审计局
5、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行和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扩展采购平台的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积极开展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和检验试剂的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物价局、县药监局
6、深入推进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推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健全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县药监局
配合单位:县卫生局、县纠风办、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渔业局、白沙质监局、白沙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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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围绕项目建设年和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回头看”活动,促进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做好系统评议。
牵头单位:县纠风办
2、进一步提高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牵头单位:县纠风办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县广播电视台
3、继续全面推进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农业局、县渔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
4、继续加强对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民宗委、县审计局
5、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渔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白沙工商局、白沙质监局
6、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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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办、县总工会、白沙工商局
7、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白沙工商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发改委、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8、继续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纠风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国资办
9、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坚决纠正各种违规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行为。
牵头单位:县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2012年的纠风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同时,各部门要坚持和完善纠风联络员工作制度和月度情况报送制度,纠风联络员要深入基层,掌握全面情况,每月30日按时报送纠风工作信息。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既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切实抓好纠风工作,又要针对本系统政风行风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纠风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不断提高纠风工效率和水平。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大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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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三)注重机制创新,加强源头治理。坚持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通过制度创新,深化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预见性,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严肃查处纠风案件。把案件查处与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查处重点案件和解决疑难问题的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及时曝光,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