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清理长期挂账款项。现对我中心截止2025年8月30日账龄较长且尚未结清的往来款项(详见附件)进行集中清理。部分债权人因信息变更、失联和其他原因,长期未与我中心联系并主张债权,为妥善处理上述款项,保障各方权益,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对象
本公告针对附件清单所列示,关于我中心应收、应付账款中账龄较长且长期未发生业务往来或无法有效联系的债权人。
二、款项信息
详见附件《长期往来挂账款项清单》。
三、公告要求与权利主张
(一)请附件清单中所列债权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3日),与我中心取得联系并办理款项确认及支付事宜。
(二)需提供材料:债权人在主张权利时,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单、工程款发票以及其他能证明债权的相关材料。
四、逾期未认领处理方式
(一)视为放弃权利:债权若在上述公告期届满后,相关债权人仍未与我中心联系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主张权利,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视为该债权人放弃主张该笔款项的权利。
(二)债务后续处理:债权人对于公告期满后仍未认领处理的款项,我中心将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后,进行账务清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98-27728911,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地址:白沙县牙叉镇桥南路11号
附件:长期往来挂账款项清单
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