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险〔2020〕463号)文件关于加强农业保险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中心草拟了《2020-2022年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依据《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险〔2019〕791号)文件,我中心草拟了《2020-2022年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0年3月中旬上报县政府审议;2020年6月23日印发《2020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新文件我中心于6月底重新草拟了《2020-2022年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初稿,并第二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反复研究逐项修改该《实施方案》中的内容。
三、起草该方案的内容说明
《2020-2022年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分为7部分,第1部分 政策目标;第2部分 农业保险险种与承保任务;第3部分 保险经营组织方式;第4部分 组织领导;第5部分承保险种保额、保费及财政补贴比例;第6部分以险养险;第7部分工作要求。
四、主要涉及的部门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和渔业服务中心和县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