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区交通秩序,推进“白沙文明大行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4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内开展无牌无证客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依法联合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2019年8月1日开始正式联合集中整治。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重点区域:东起金沙东路延伸至茶园小镇、西起金沙西路变电站、南起金沙南路武装部、北起金沙北路浪崖村(详见附件)。
三、整治对象
所有从事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二轮摩托车。
四、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的重点是依法打击各种三轮车驾驶员无证驾驶、车辆无证行驶和非法载客营运行为;非法销售、组装、改装三轮车行为,一经查获,由联合整治组扣押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五、整治措施
(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违反规定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二轮摩托车,一律依法进行处理。
(二)任何拒绝、阻碍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整治三轮车期间,通过增加公交车辆、优化公交线路、增加公交线路覆盖面、投放出租车等措施,保障市民的出行方便和需求。
附件:白沙县城中心区非法营运三轮车管制范围示意图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