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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闲置乡镇养老资源公建民营项目招商公告

2026/03/31 1.1w 阅读 271 点赞

为全面盘活我县闲置乡镇养老服务资源,推广“建枢纽带站点进家庭”模式,打通在家门口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根据十六届县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白沙黎族自治县闲置养老资源公建民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依据《海南省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质运营主体,具体招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白沙黎族自治县闲置乡镇养老资源公建民营项目;

2.实施主体: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3.项目范围:全县13家闲置养老服务设施(其中,包含8家乡镇敬老院、5家日间照料中心);

4.运营期限:15年;

5.合作模式:采用公建民营模式,运营主体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风险。

二、资源分类与运营方向

结合设施区位、房屋结构、改造成本,以“区位优、安全达标、成本低、床位足”为标准,分两类差异化招商运营:

(一)优先招商类(西部片区)

1.涵盖设施:邦溪、七坊(含长龙、阜途日间照料中心)、金波、青松、荣邦等敬老院及日间照料中心;

2.设施状况:B级,消防完善、床位充裕、改造成本低;

3.运营要求:引进社会资本整体运营,打造片区综合养老服务枢纽,提供机构养老、居家上门、家庭养老床位、康复护理等综合服务。

(二)委托运营类(东部片区)

1.涵盖设施:牙叉(含南仲、营盘日间照料中心)、打安、阜龙、细水等敬老院及日间照料中心;

2.设施状况:B级,需修缮加固、改造成本较高;

3.运营要求:政府购买服务(单个设施每年不高于3万元),先保障基本养老服务,条件成熟后引入社会资本市场化运营。

三、核心扶持政策

1.资金减负支持:风险保证金分5年缴清;15年管理发展资金可封顶用于设施修缮加固建安费核消,减免前3年管理发展资金;

2.政府专项补贴:按《白沙黎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激励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白府办〔2024〕49号)文件,符合相关条件的,落实床位建设、运营补贴、护理人员激励等补贴;

3.自主运营赋能:企业可依托长护险和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开展机构集中养老、居家上门的助餐助洁助医助浴助急助行服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等服务,实现可持续运营。

四、运营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具备养老服务运营经验、专业服务团队与相应资金实力;

3.认可本项目运营模式,承诺履行国有资产管护与养老服务责任,保障养老服务公益属性。

五、报名事宜

1.提交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运营方案、业绩证明、无违法失信证明等

2.报名及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7日,8:0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以受理;

3.提交地点:白沙黎族自治县桥南路184号,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局二楼办公室;

4.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898-27726072。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告依据《海南省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及我县相关实施方案制定,公告内容仅为招商邀约,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参选主体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中选的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参选主体自行承担。


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4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