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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01/06 1.3w 阅读 83 点赞

白府办[2012]53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场、企事业单位:

《白沙黎族自治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对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根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做好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琼土环资储字〔2012〕19号) 的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省委六届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关于“防治地质灾害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把汛期作为重点防范时期,从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和避免人们受灾两方面采取措施,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和防灾救灾保障工作,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具有主动性和预见性的工作,努力使灾害的发生率和损失量降到最低程度,以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指挥部。由县政府县长王大辉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副县长李广清任常务副总指挥,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罗长锋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国土环境资源局、县三防办、水务局、财政局、公安局、发改委、民政局、住建局、卫生局、交通局、教育局、旅游局、气象局、白沙供电局、白沙公路分局、电信局、邮政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海南石油白沙分公司等单位及乡镇政府、农垦办事处、国营农场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统一布置、指挥、调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县指挥部的部署全力救灾,以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指挥部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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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由罗长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分设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协调小组和地质灾害抗灾抢险队。

(一)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罗长锋(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王行运(牙叉镇镇长)

符树康(元门乡乡长)

符建敏(南开乡乡长)

符志慧(阜龙乡乡长)

曾永军(金波乡乡长)

王  旭(青松乡乡长)

林金妹(细水乡乡长)

何秋香(国营白沙农场场长)

陈吉明(国营龙江农场场长)

成  员:从各成员单位及各医疗机构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快速高效协调指挥调度和献计献策,组织实施抗灾抢险及救援伤员。

(二)地质灾害抗灾抢险队

队 长:陈伟业(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从县公安局、国土环境资源局、公路局、三防办、商务局、卫生局、住建局、交通局、消防大队、水务局、教育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严阵以待,对突发性灾害紧急出击救援;全面救灾,恢复生产。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的区域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破坏性强的特点。区域性特殊气候变化,连续降雨,人类工程活动的加剧,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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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因素。我县去年对全县11个乡镇、3个国营农场、22所中小学校和各工矿企业等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共排查出隐患点23处。2012年共排查出隐患点8处,目前我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1处,其中滑坡2处、泥石流2处、崩塌27处,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的隐患点有13处,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元门乡、南开乡、牙叉镇、细水乡、青松乡和金波乡等地区。2012年汛期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元门乡、牙叉镇、南开乡、青松乡和金波乡等地区,汛期防灾工作要做到“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协调小组要认真做好防灾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对特、重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地质安全防卫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减灾、防灾的认识。

(二)抓好调查摸底和各项防范准备工作。县驻元门乡、南开乡、金波乡挂钩单位或工作队要深入基层,扎实协调指导乡镇搞好调查和防范工作,尤其是要组织有关人员到元门乡、南开乡、金波乡和青松乡等山区地形坡度大、降雨量大,靠山脚村庄,对已发生过或可能发生灾害的隐患点进行调查了解,重点监测,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各乡镇政府务必积极做好准备,并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各项防治应急措施。

(三)实施责任保障制。重点灾区监测和防治的任务落实到具体乡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实施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提供信息服务。密切关注海南电视台、白沙气象局播出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在预报期内加强对地质灾害的巡查巡视,并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的发布、反馈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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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措施

(一)认真执行汛期值班制度,灾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在汛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记录灾情并及时报告防灾工作指挥部。灾情速报电话:27722672,联系人:孙冠色。

(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公安局、交通局、“三防”指挥部、医院等单位和牙叉镇、元门乡、南开乡、金波乡和青松乡政府各准备一辆救灾工作车,实行汛期专车专人负责制。

(三)部署全县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和公路、交通、民政等相关单位及乡镇抓好救灾准备工作,确保有备无患。

(四)公路、交通部门要对公路两旁坡度较大的边坡采取固定措施,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在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等)隐患点设置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

(五)派专人不定期对重要灾害隐患点进行地质灾害监测,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监测报告工作。

(六)动员全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觉保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并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发现地面下沉、地面有大的裂缝、墙体开裂、山体裂缝、动物异常活动等,要及时向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报告。

2、在地质灾害多发的山区,要自觉配合专业人员的监测工作,自觉参与政府组织的群测群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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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