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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的通 知

2016/06/13 2.0w 阅读 171 点赞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的

通 知

各乡 镇人民政府, 县府直属各单位, 各国营农场、 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 现将《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
意见》(国发〔2016〕 27 号) 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县委各部门, 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 县检察院, 县法院, 县人民武装部,
各人民团体, 省属各单位, 农垦驻白沙办事处。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6 日印发

 国发【2016】2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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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