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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 镇人民政府, 县府直属各单位, 各国营农场、 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 现将《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
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 28 号) 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
彻执行。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县委各部门, 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 县检察院, 县法院, 县人武部,
各人民团体, 省属各单位, 农垦驻白沙办事处。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