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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海南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府直属各单位, 各国营农场、 企事业单位 :
经县政府同意, 现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清理
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 〔2016〕124 号)
转发给你们, 请根据各自职责, 认真抓好落实。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2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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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县委各部门, 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 县检察院, 县法院, 县人武部,
各人民团体, 省属各单位, 农垦驻白沙办事处。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2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