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
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乡 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各国营农场、 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 现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
省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建设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 119
号) 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并于 9 月 25 日前将发布系统
建设及对外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情况报县环保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1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县委各部门, 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 省属各单位, 各人民团体, 农垦驻白沙办事处。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 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