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2014'海南·白沙黎苗“三月三”暨第二届黎苗乡村旅游文化节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白沙黎族自治县2014'海南·白沙黎苗“三月三”暨第二届黎苗乡村旅游文化节活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2014'海南·白沙黎苗“三月三”暨第二届黎苗乡村旅游文化节活动总体方案
“三月三”是黎族苗族传统的节日,为了活跃节日气氛,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白沙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我县定于2014年4月1日至3日期间举行“三月三”系列文体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弘扬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和山区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为白沙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名称
2014'海南·白沙黎苗“三月三”暨第二届黎苗乡村旅游文化节活动
三、活动主题
弘扬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全民欢庆“三月三”
四、活动宣传口号
“三月三”到白沙
五、活动时间
2014年4月1日-3日(农历三月初二至初四)
六、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白沙黎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局
协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商务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卫生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各乡镇人民政府
白沙黎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
七、活动内容
(一)“三月三”篝火狂欢暨乡村旅游文化节晚会;
(二)民间美食一条街及长桌宴;
(三)群众趣味性体育比赛;
(四)民间传统体育比赛;
(五)县博物馆展厅揭牌及民间民俗实物展示;
(六)第二届黎苗乡村旅游文化节旅游体验活动;
(七)各乡镇活动分会场。
八、活动安排
(一)“三月三”篝火狂欢暨乡村旅游文化节晚会
以我县黎族苗族的民乐、民舞、民歌及现代歌舞组成篝火狂欢。
时 间:2014年4月2日20:00—22:30
地 点:县生态文化公园
承办单位:县文体局
协办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教育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民间美食一条街及长桌宴
时 间:2014年4月1-3日每天9:00-18:00
地 点:县生态文化公园风情小屋前
我县民间风味美食品种丰富、色香味美,具有推广品尝价值。美食品种如下:
1.鱼酸、肉酸、雷公笋等酸制食品;
2.竹筒饭、五色饭、黄姜饭、山兰饭等;
3.粽子、糍粑、汤圆、鸡屎藤汤圆等;
4.鱼类烧烤、牛肉烧烤,烤玉米、番薯、木薯、甘蔗等;
5.甜糟、米酒、地瓜酒、木薯酒、甘蔗酒、傍茨酒、自制补药酒等;
6.黎药、竹产品、茶等系列农产品。
承办单位:县民宗委
协办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广播电视台、白沙工商局。
职 责:1.届时县民宗委牵头搭建少数民族特色商品和民间风味美食一条街,设有33个摊位。
2.每乡镇负责组织商家经营一个摊位(共11个摊位),所经营的特产、美食由各乡镇自行筹备。
3.县农业局负责组织本县企业在摊位上展销本地农产品。
4.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本县及周边市县商家在摊位上展销民
间风味美食。
(三)群众趣味性体育比赛
项 目:1.背媳妇;2.同舟共济(3人板鞋);3.提水抗旱;4.巧夹槟榔;5.五绳拔河;6.赶“猪”赛跑;7.抢收抢种;8.心想事“橙”;9.顶棍。
时 间:2014年4月2日(8:00-11:30,15:00-17:30)
地 点:县民族中学
承办单位:县文体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广播电视台。
职 责:1.县文体局负责组织比赛的相关工作;2.县教育局派出体育老师协助文体局做好比赛的有关工作;3.各乡镇政府组队参赛。
(四)民间传统体育比赛
项 目:1.珍珠球(对抗赛);2.押加;3.射驽;4.打陀螺;5.高脚竞速。
时 间:2014年4月2日(8:00-11:30,15:00-17:30)
地 点:县民族中学
承办单位:县文体局
协办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广播电视台。
(五)县博物馆展厅揭牌暨民间民俗实物展示
时 间:2014年4月2日上午8:30
地 点:黎锦技艺传习馆(县宣传文化中心一楼)、文物陈列展示厅(县宣传文化中心三楼)
承办单位:县文体局
协办单位:县文化馆、县博物馆
布展责任:县文体局牵头,县文化馆、县博物馆落实具体工作。
(六)第二届黎苗乡村旅游文化节旅游体验活动
具体活动开展由县旅游局负责。(详见附件1)
(七)各乡镇活动分会场
时 间:2014年3月31日-4月1日
活动内容:由各乡镇自定
地 点: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营造氛围
黎族苗族“三月三”传统节日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营造热烈、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在主要街道以及主干道悬挂宣传标语、灯笼、彩带,摆放鲜花气球,少数民族群众应身着本族服装参加各项活动,努力营造黎族苗族传统节日喜庆氛围。
县城主要街道的工商局、移动公司、法院、白沙农场、交通规费征稽分局、交警大队、气象局、国税局、运输公司、白沙公路分局、地方公路管理站,交通局、金源宾馆,邮政局、电信局、农业银行、县委、县政府、幼儿园、文化馆、金凯大酒店、民族商店一条街的公路两边的商店、金夜星光,工会、万家惠超市及对面的商店、工商银行、职业学校、农业银行、雅登大酒店、粮食局、县医院、卫生局、计生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供电局、国土局、保险公司、住建局、思源学校等单位、部门及商店前要“张灯结彩”(布置霓虹彩灯、街道悬挂彩带或三角旗)。
时 间:2014年4月1日
地 点:县城主要街道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具体负责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局、白沙工商局、白沙供电局。
职 责:1.县委办、县政府办具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在门前“张灯结彩”,在街道两旁悬挂彩旗;2.县商务局、工商局具体落实各商铺门前“张灯结彩”和在街道两旁悬挂彩旗;3.没有单位及商铺的街道由住建局具体负责“张灯结彩”和在街道两旁悬挂彩旗。
十、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节庆活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庆祝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活动组委会。
主 任:陈鸿亮(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 主 任:王桂厅(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张志群(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符健友(县政府副县长)
符会从(县政协副主席)
文 海(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王 宪(县委办)
符秀琼(县政府办)
符荣海(县文体局)
吉 逵(县民宗委)
赖 伟(县旅游局)
何方长(县财政局)
王秀持(县农业局)
李天文(县教育局)
薛开璧(县交通局)
罗智仁(县商务局)
符建文(县住建局)
王盛达(县卫生局)
林超先(县委宣传部)
黄国宇(团县委)
刘玉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罗育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高玉才(县委统战部)
李才森(县公安局)
田永明(县消防大队)
王 灼(白沙工商局)
梁昌深(白沙供电局)
各乡镇党委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局,由符健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符荣海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莫泽忠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分设11个小组:
(一)活动会务组组长:王 宪;副组长:刘玉梅、符爱芳
(二)安全保卫组 组长:文 海;副组长:李才森
(三)宣传组 组长:陈志强;副组长:苏小婷
(四)环境卫生组 组长:符建文
(五)文体活动组 组长:符荣海
(六)旅游体验组 组长:赖 伟;副组长:黄国宇
(七)特色产业组 组长:罗智仁;副组长:刘海铂、王光庆
(八)医务组 组长:王盛达
(九)供电保障组 组长:梁昌深
(十)营造氛围组 组长:林超先;副组长:林国钦、王世川
(十一)经费筹备组 组长:何方长;副组长:高玉才、廖勇锋
十一、部门职责
县委办:负责与政府办联合印发“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确认并通知参加活动的县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及老干部名单,张贴领导座位名单;负责与政府办联合邀请嘉宾;组织县委各机关领导干部观看“三月三”篝火狂欢晚会;负责与政府办联合通知县城主要街道的各单位在办公楼做好张灯结彩,并牵头组织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于4月1日前进行检查评比。
县政府办:负责组织起草“三月三”活动的有关文件,协调活动相关工作;组织县政府各机关领导干部观看白沙县“三月三”篝火狂欢晚会;负责与县委办通知县城主要街道的各单位在办公楼做好张灯结彩,并配合县委办进行检查评比。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安排参加活动的领导乘坐车辆出席观看“三月三”篝火狂欢晚会,安排领导就坐,引导领导致辞;负责安排接送外请演员的车辆;安排嘉宾的食宿行。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三月三”活动的县内宣传和新闻报道策划,邀请省内外新闻媒体,做好“三月三”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审查节目内容和撰写晚会领导致辞,制作相关的宣传横幅。
县文体局:负责做好县民族博物馆文物陈列展示厅揭牌暨文物和文化黎锦技艺民间民俗实物展示、黎族苗族民间趣味和传统体育比赛、晚会演出灯光音响、舞台布置和演出,安排好文化广场的观众座位。
县公安局:根据方案,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包括警卫、治安、交通、消防管理等),并组织实施;保证做好白沙黎族苗族群众趣味性和民间传统体育比赛、晚会演出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交通管理工作,确保节日活动期间交通畅通和安排好领导车辆、工作专用车的停放工作。
县民宗委:负责搭建少数民族特色商品和民间风味美食一条街。
县住建局:负责县城各条街道路灯和文化广场的路灯正常使用,做好美食一条街、文化广场等活动及演出场所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白沙供电局:全面检查现场供电线路,确保文化展演活动的供电保障及安全供电;同时做好“三月三”活动的工作衔接,保证在现场有夜间场地照明和现场配电柜。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500名学生观看“三月三”篝火狂欢晚会。
县交通运输局:确保在“三月三”活动期间,公交车运营时间延长至23:00,并在公交车上张贴公告告知群众。
县卫生局:负责现场医疗急救工作,设置现场医疗急救点,并在晚会现场周边配一辆120救护车和医护人员。
县商务局:负责通知县城主要街道的各商店在“三月三”期间要张灯结彩,营造节日氛围及做好少数民族特色商品和民间风味美食展销的相关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本县有关企业在民间风味美食展销摊位上展销本地农产品。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保“三月三”民间美食一条街摊位食品及节日期间全县食品的安全。
县旅游局:负责引导外宾(嘉宾)及其他游客参加“三月三”活动和2014年海南白沙黎苗乡村旅游文化节的相关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协助做好“三月三”活动。
经费筹备组:负责保障活动经费落实到位,并与县内各企业界联系,筹备“三月三”活动经费。
各乡镇政府:要根据活动内容积极组队参加相关活动,以及组织好本分会场的活动。特别是要组织群众制作美食、本地风味、展示本地特产,组织人员穿着本族服饰参加活动。
十二、工作要求
“三月三”是黎族苗族人民纪念祖先,喜庆新生、赞美幸福生活的吉祥盛日。本次“三月三”活动以举办传统民族节庆为契机,组织开展黎族苗族民间传统体育比赛、群众趣味性体育比赛、篝火狂欢晚会等,活动突出民族特色,充分展现黎族苗族丰富的传统文化,使全县人民真正享受到传统文化的盛宴。各乡镇、各国营农场、各机关单位都要以满腔热情,积极组队参加,特别是各乡镇要按照要求组织好节目参加县开展的各项活动。
(一)为确保“三月三”活动顺利进行,活动期间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具体分工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抓好落实。
(二)加强环境整治,创造优美环境。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生态、卫生、整洁”的要求,组织全民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确保节庆期间城乡环境优美、街道整洁卫生,为节庆活动创造优美、整洁、舒适的氛围。
(三)“三月三”活动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原则,反对铺张浪费,通过老百姓自己的节目和舞台,切实让人们感受到少数民族文化的乐趣和重要性。
(四)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详细、周密、可行的活动方案,相互协调把各环节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活动顺利安全进行,并将方案报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家有 联系电话:27723425
附件:1.2014年白沙黎族自治县第二届黎苗乡村旅游文化节
旅游体验活动方案
2.白沙黎族自治县2014 年“三月三”美食一条街活
动方案
3.2014年白沙黎族自治黎族苗族“三月三”体育运
动会竞赛活动方案
附件2 白沙黎族自治县2014 年“三月三”美食一条街活动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