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府办[2014] 59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
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杜绝溺水事故发生。经研究,县政府决定成立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韩永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天文(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孙吴峰(县教育局)
王华通(县综治办)
冼世川(县水务局)
林 瓒(县妇联)
张立芳(县团委)
杨形利(县关工委)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教育局副局长孙吴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教育局职责:认真研究分析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查找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问题和原因,制定科学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指导学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二)县综治办职责:督促各综治单位做好溺水事故防控工作,协调有关单位落实调处责任,把溺水引发的矛盾纠纷瓦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县水务局职责:会同各乡镇相关部门按照权属关系,在负责管理的河湾、水沟、水渠、水塘、水库等水域,督促管理单位(或责任人)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等。管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建立危险水域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组织安全巡查队伍,在学生频繁活动的特殊时期、特殊水域开展不间断巡查,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县妇联职责:督促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五)县团委职责: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县关工委职责:充分发挥老同志的政治、威望、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和关工委的群体优势,积极参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监督活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机构,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切实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