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场、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三月三”黎苗族传统节庆活动的总体部署,现将“三月三”活动安排、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月三”黎苗族传统节日活动时间安排:4月1日至3日(农历初二至初四)
二、“三月三”黎苗族传统节日放假时间: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条例》第六章第五十条规定,每年农历三月初三为黎族、苗族的传统节日,全县放假两天,即4月2日至3日(农历初三至初四),不能停止生产或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主管部门决定。
三、有关事项
(一)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各乡镇、单位、国营农场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严肃值班纪律,落实值班责任,制定详细值班安排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抓好环境卫生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乡
镇、本单位大院的环境卫生,抓好“门前三包”工作,并对各自
属区的卫生进行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和除“四害”,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干静整洁的节日。
(三)做好张灯结彩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于4月1日前在主要街道悬挂节日横额,门前、沿街悬挂彩旗、彩带、彩灯、灯笼等,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
(四)搞好社会稳定工作。各乡镇、国营农场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和护林保胶工作;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要做好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安排警务人员,加强巡逻;交警、交通等部门要维护好交通秩序,严防发生打架斗殴、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交通意外等各项安全事故;林业局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五)认真做好情况汇报。各乡镇、国营农场和各单位要做好情报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凡遇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委办值班电话:27726050,县政府办值班电话:27723134),并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对迟报、漏报、瞒报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各人民团体,省属各单位,农垦驻白沙办事处。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