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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环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3/01/08 4.5k 阅读 131 点赞

白府办[2012]131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县环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广大环卫系统工作者的拼搏和奉献精神,激发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在迎接我省第十届环卫工人节到来之际,我县拟组织表彰一批环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县积极参与环卫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二)表彰名额。全县环卫系统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30名。各单位拟分配表彰名额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坚持以人为本、勇于开拓进取,模范执行各项环境卫生工作制度;在环境卫生工作中表现优秀、特色明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好,有良好的工作作风,近十年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二)先进工作者。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环卫工作,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环境卫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严格执行审批公示制度。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优中选优,确保工作质量。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审查、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各单位推荐对象要涵盖环境卫生各个领域、各条战线。

3、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推荐工作、程序进行,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把好条件关;认真挖掘和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突出典型,把好事迹关。要坚持从思想政治表现、工作

业绩等进行综合衡量考察,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二)有关要求

1、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

-2-

    2、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请于2012年10月23日前将全县环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材料报送县住建局办理。初审材料包括: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一式四份)。事迹材料要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白沙县2012年度环卫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白沙县2012年度环卫系统先进个人”。各单位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全县环卫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学习先进的有关活动。 

附: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额分配表

       2、白沙县环卫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白沙县环卫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2012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20份)

表1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备 注

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

县环卫站

1

14

县垃圾填埋站

2

邦溪环卫站

1

3

七坊环卫站

1

4

打安环卫组

2

金波环卫组

1

阜龙环卫组

1

青松环卫组

1

细水环卫组

元门环卫组

1

荣邦环卫组

南开环卫组

1

合计

3

30

表2

白沙县环卫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职务

隶属关系

联系人姓名

职务

单位成

立时间

联系电话

手 机

地 址

邮 编

主要事迹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表中说明:主要事迹一栏如版面不够的,可另附页。

表3

白沙县环卫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职务

职称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环境卫生

工作时间

单位名称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详细地址

曾获得何种奖励

或荣誉称号

主

要

事

迹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

批

单

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表中说明:主要事迹一栏如版面不够的,可另附页。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