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白办发〔2017〕 55 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公共信息
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 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 现将《白沙黎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公共信息导
向系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6 月 3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2—
白沙黎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公共信息
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经济特区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 和省政府决策部署, 全面推进白沙县公共
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 建设规范、 统一、 具有国际化水平的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
省全面推进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
办〔2017〕 27 号),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定义及工作目标
(一)“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定义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是指由位置标志、 导向标志等要素组成的
引导人们在公共场所进行有序活动的标志系统, 由机场、 景区、
宾馆等公共场所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和国道、 省道、 城市街道等
公共场所的城乡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两部分组成。
(二) 目 的意义
2009 年 12 月,《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
若干意见》, 把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随着我县对
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和城市建设速度的不断提升, 城市功能日
趋复杂, 城市面积日益扩大, 来白沙旅游、 投资和参加商务活动
的人员数量明显增加。 文化游、 乡 村游、 生态休闲游等全域旅游
—3—
新业态蓬勃发展, 为了 让宾客“来得顺畅, 游得便捷”, 公共信息
标志导向系统的重要性逐渐凸显,逐渐成为外来宾客看白沙的“第
一张名片”, 也是城市软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提升城市品
位, 打造“山水白沙, 养生天堂” 的城市形象起着重要作用。
(三) 目 标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 全面推进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 对
全县既有公共信息标志进行标准化改造升级, 对新设置的公共信
息标志严格按标准建设, 通过“改造既有, 规范新建”, 使公共信
息标志设置规范、 合理、 图文清新, 力争 2020 年底前, 我县主要
公共建筑、 服务场所及城乡 主要道路的公共信息标志符合相关国
家标准、 行业标准及《规定》 要求。 建成规范、 统一, 既与国际
接轨又体现白沙特色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为满足全域旅游和建
设国际旅游岛创造更加便捷的旅游环境。
二、 工作原则
(一) 坚持统一标准的原则
全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建设, 坚持统一标准, 所有公共信
息标志应符合《海南经济特区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实施目 录》(以下
简称《目 录》) 中标准的规定, 确保我县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规范、
统一、 协调和具有国际化水平。
(二) 坚持设计先行的原则
坚持系统建设的理念, 统筹谋划, 做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
设的顶层设计; 坚持设计和实施方案先行, 加强标准化评估服务,
—4—
各部门共同实施和运行维护管理, 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既要保
证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中的构成要素符合标准的规定, 同时兼顾规
范化和艺术性、 个性化的有机统一, 又要保证系统中各要素布局
合理、 协调美观、 与环境和谐, 确保系统具备良好的导向功能。
(三) 坚持“谁建设, 谁管理, 谁负 责, 谁维护” 的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 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类管理,
按“谁建设, 谁管理, 谁负责, 谁维护” 的原则, 开展公共信息
导向系统建设, 改造和维护管理工作。
四、 组织机构
成立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其成员如下:
组 长: 何秋香(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王玉伟(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海平(县质监局局长)
成 员: 王 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黎行月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文(县文旅商局副局长)
孙吴峰(县教育局副局长)
谢 山(县卫计委副主任)
符建川(县民政局副局长)
林国钦(县住建局副局长)
—5—
符 波(县交通局副局长)
蔡巧妹(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卫东(县供电局副局长)
符国华(县质监局副局长)
杨 云(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才森(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
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白沙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公室主任
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刘海平同志兼任。
三、 主要工作任务
以行政区域内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为重点, 加强对公共场所和
公共设施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开展本区域内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规
划设计和改造建设工作的领导, 严格按照《目 录》 中的标准执行,
同时以《海南省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
南》) 为指导, 在《白沙县城乡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规划
设计方案》 的基础上, 稳步推进我县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
设工作。
(一) 排查摸底
全面排查所辖区域设置的所有公共信息标志, 研究分析公共
信息导向系统建设情况, 对照标准进行检查, 形成排查报告或调
查报告, 提出整改措施。
(二) 规划设计
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 完成对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重新统筹
—6—
布局和城乡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规划设计, 并要求公共场所和公
共设施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完成本区域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规
划设计。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规划设计要符合城乡 发展定位, 要
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适应, 要注重传承地方的历史、 文化
和体现地方的地理特征, 系统中道路交通标志、 地名标志、 公共
图形标志等要素布局合理、 相互衔接、 与环境协调, 发挥系统应
有的导向功能, 同时起到美化城乡 环境的作用。
(三) 试点示范
重点建设一条示范路、 一个示范景点景区、 一至两个示范宾
馆或其他场所, 作为地区性的标杆单位, 发挥示范作用, 以点带
面。
(四) 系统性建设
按照“改造既有、 规范新建” 的原则, 有计划、 有步骤、 分
重点、 分区域稳步推进, 原则上先城区后乡 村, 先街区、 城市道
路、 广场、 公园、 学校、 医院等公益类公共场所, 后景区、 景点、
星级酒店等营利性公共场所, 逐步完成全区域覆盖。
(五) 验收整改
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按部门对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情况进
行验收, 对不合格单位采取限期整改措施。
四、 时间进度安排
我县推进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提升改造采取“先规划,
再实施; 先示范, 再推广” 的方式, 利用 3 年时间, 争取 2020
—7—
年完成提升改造工作。
(一) 2017 年 3 月 至 2017 年 12 月
1. 组织县级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开展《规定》 宣
贯和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知识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规定》、《目
录》、《指南》 及相关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知识。
2. 出台白沙黎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
设实施方案, 明确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的工作目 标、 工作原则、
主要任务、 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3. 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全面排查白沙县行政区域内设置的公共
信息标志, 研究分析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情况, 并进行统计、
分析, 形成调研报告。
4. 召开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动
员大会, 全面启动标准化提升改造工作。
5. 以《海南省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技术指南》 为指导, 编
制完成《白沙县城乡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规划设计方案》
并发布实施, 从宏观上对白沙县城乡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
设工作进行规划设计, 统领未来三年白沙县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
准化建设工作。
(二) 2018 年 1 月 至 2019 年 12 月
1. 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按《白沙黎族自治县全面推进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白沙县城乡 公共信息
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开展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
—8—
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对所辖区域和所属行业的公共信息标志是否
符合标准, 设置是否准确、 规范、 合理等,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找出错标、 漏标、 陈旧、 损毁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 在此基
础上, 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根据工作计划抓好完善整改。
2. 领导小组根据“谁建设, 谁管理, 谁负责, 谁维护” 的原
则, 组织所辖区域内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管理者或经营者做好
本场所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计和信息标志的设置、 管理和维护
工作。
(三) 2020 年 1 月 至 2020 年 12 月
1. 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白沙县城乡 公共信息导向系
统进行考核验收, 并形成验收报告报县政府, 对需要改造的公共
信息标志组织改造和完善。
2.2020 年底前完成全部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的提升改
造工作。
3. 组织迎接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公共信息导向系
统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五、 工作职责分工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工作量大面广, 涉及多个主管部门
和众多单位, 为了 明确职责, 现将各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职
责分工如下:
(一) 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领导、
—9—
任务部署、 重大决策、 目 标考核、 重点督办、 建设资金、 全面验
收等重要工作。
(二) 县委宣传部
根据标准化提升改造进度, 组织电视、 广播、 报纸、 互联网
等媒体以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白沙县城乡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
建设有关情况,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 县财政局
负责提前做好经费预算,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拨付专项经费,
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四) 县文旅商局
负责商场、 超市、 农贸市场、 餐饮企业、 星级饭店、 旅游景
区(点)、 旅游度假区、 旅游公共厕所等场所及文化、 体育相关场
所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 县公安局
负责城市道路、 停车场及娱乐等场所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
准化建设工作。
(六) 县住建局
负责城市道路等场所的路灯杆等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
建设工作。
(七) 县交通局
负责公路、 车站、 码头、 机场等场所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
准化建设工作。
—10—
(八) 县民政局
负责应急避难场所、 地名标志、 街、 路、 巷、 桥梁等公共信
息导向系统的标准化建设工作
(九) 县卫计委
负责医院等医疗单位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
(十) 县消防大队
负责所有涉及消防的公共场所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
设工作。
(十一) 县林业局
负责自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 湿地公园等场所的公共信息导
向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
(十二) 县教育局
负责幼儿园、 中小学、 高等院校等场所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标准化建设工作。
(十三) 县质监局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 负责全县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现状的排查
摸底、 总体建设规划设计的编制、 全县综合性的培训或标准宣贯、
确定试点单位、 监督检查、 进度催办等技术性为主的工作。
(十四) 县供电局
负责供电站(所) 等场所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工
作。
—11—
六、 保障措施
(一) 宣传培训
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 广播、 互联网等各种新闻
媒体加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宣传, 普及标准化
知识, 提高全社会对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认识,
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 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同时, 加大相关标
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力度, 提高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工作责任
单位掌握标准的能力, 严格贯彻实施标准。
(二)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 加强对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
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安排专人负责, 明确任务, 落实责任, 提
供保障。 县质监局要认真做好标准提供、 专家咨询和业务指导等
技术支持。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协调配合, 齐抓共管, 合力推进,
有力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
(三) 经费保障
城乡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提升改造经费采取财政支持和
企业自筹相结合的方式。 凡是基础性的技术采购、 组织工作、 市
政项目 的导向系统标准化提升改造经费由县财政局统一安排专项
经费, 专款专用。 编制《白沙县城乡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
设规划设计方案》 工作经费由白沙质监局负责。
经营性服务场所和医疗教育机构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
建设经费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具体价格由所在单位与设计制造
—12—
单位协商确定。
(四) 技术支持
为保证高质量地完成白沙县城乡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建
设工作, 财政经费支持的规划和提升改造项目 由专业技术机构提
供技术支持; 企事业自筹经费实施的提升改造项目, 在项目 符合
相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的前提条件下, 可自行选择
是否需要技术支持。
(五) 项目 验收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工作实施目 标责任考核制度, 由县公
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我县公共信息导向系
统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内部考核工作, 并最终通过省质量强省工作
领导小组的考核。
七、 工作要求
(一)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主要领导负总责,
调配足够的工作人员、 按标准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确保实施
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公共信息标志系列标准的宣传,
定期对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
要及时向各有关部门、 单位通报。 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提高
群众对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准化管理工作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 新闻媒体积极跟进, 广泛开展新闻宣传报道, 全力营
—13—
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1. 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场所及相关标志和设施附表
—14—
抄送: 县委各部门, 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
省属各单位, 各人民团体。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 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