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府办[2012]160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2年欢乐节及2013年部分节假日
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场、厂矿企业: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琼府办〔2012〕191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改2012年(第十三届)中国海南岛欢乐节放假时间的通知》(琼府办函〔2012〕29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欢乐节、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2年欢乐节:2012年12月31日放假,共1天。
二、元旦: 2013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三、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四、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五、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六、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七、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八、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不得铺张浪费,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以上安排如无变化,不再另行通知。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检察院,县法院, 县
武装部,各人民团体,省属各单位,农垦驻白沙办事处。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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