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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省级行政
审批事项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 现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省级
行政审批事项证明材料的通知》 (琼府办〔2016〕 282 号) 转发
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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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县委各部门, 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 省属各单位, 各人民团体。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