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标题: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丧葬事宜倡导性标准 (试行)》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8261598/2026-00117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2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4日 主题词: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丧葬事宜倡导性标准 (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结合我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际,依据《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白沙黎族自治县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倡导性标准。
二、政策目的
1.减轻群众丧葬经济与人力负担,破除攀比浪费陋习。
2.保护生态环境与土地资源,助力我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3.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三、适用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个人的治丧、祭扫活动,全程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和宗教信仰自由。
四、核心原则
坚持“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的核心原则,强调摒弃封建迷信和铺张浪费行为,倡导科学文明的丧葬理念。
五、主要内容
(一)报丧与治丧时长
1.方式:倡导电话、信息等高效方式报丧。
2.期限:严格控制治丧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如非正常死亡、远途奔丧)最长不超过7天,且需向村(居)委会报备。
(二)治丧场所规范
1.城区:要求在殡仪馆或指定场所进行,严禁在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搭棚治丧。
2.乡镇:具备条件的应进入集中点;无集中点的,严禁占用道路,且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三)宴席与随礼标准
1.规模:酒席原则上不超过30桌,菜品和烟酒档次以本地普通群众承受力为准。
2礼金:明确设限,直系亲属随礼量力而行,亲戚朋友、街坊邻里随礼不超过200元。
(四)送殡行为要求
1.车辆:送殡车辆不超过5辆。
2.过程:送葬途中严禁抛撒冥币纸钱、燃放鞭炮,不得挤占公共通道、噪音扰民、危害公共安全。
(五)安葬与祭扫规范
1.安葬:推行火葬,鼓励花葬、树葬、海葬等生态葬法;禁止建豪华墓、硬化大墓,严禁在耕地、水源地等禁葬区安葬。
2.祭扫:提倡鲜花祭扫、网络祭扫、植树纪念,替代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陋习。
六、党员干部职责与少数民族权益保障
1.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民代表须带头遵守,主动报备丧事办理情况,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行为将被严肃追责。
2.少数民族群众可按传统习俗在指定区域办理丧事,鼓励在保留传统文化基础上简化流程、践行环保。
附件: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丧葬事宜倡导性标准(试行)》的通知
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24日
中文域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
版权所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维护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7723365 0898-12345 邮箱:bsxzfw@yeah.net
琼公网安备 46902502000101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50004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