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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 (试行)》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8261598/2026-00115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0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7日 主题词: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 (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规范白沙黎族自治县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切实解决殡葬用地无序化、散埋乱葬、生态破坏以及大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与移风易俗工作,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维护生态环境与公共利益,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制定依据
(一)《殡葬管理条例》
(二)《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三)《海南省公墓管理办法》
三、政策核心内容解读
(一)公墓分类与适用范围
分为县级公益性公墓(县政府批准、面向全县居民)、农村公益性公墓(县民政部门批准、面向本村村民)两类,均为非营利性福利设施。覆盖全县行政区域内公墓规划、建设、服务、监管全流程。
(二)建设管理要求
1.规划与规模
县级公墓≤300亩,村级公墓≤10亩,优先用荒山瘠地,禁占耕地、林地、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墓区绿化覆盖率≥80%,鼓励林地复合利用。
2.审批流程
县级公墓:县民政申请—多部门审核—县政府批准。
村级公墓:村(居)申请—乡镇初核—县民政批准。
(三)安葬对象与条件
1.优先保障本县户籍居民。
2.非本县户籍符合条件可安葬:财政供养人员亲属、驻军警消防、引进人才、社保满2年、居住满2年且累计183天以上。
3.无名尸、流浪乞讨死亡人员等由财政保障安葬。
(四)使用与收费规范
1.墓穴标准:遗体单穴≤4㎡、双穴≤6㎡;骨灰单穴≤1㎡、双穴≤2㎡;立式碑高≤0.8米、宽≤0.6米;卧式碑长≤0.6米、宽≤0.4米,一律不留坟头。
2.使用周期:以20年为一个周期,可续期。
3.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每3年核定一次,仅收管理费用于维护;特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免收管理费。
4.严禁行为:禁止预售、转让、出租墓穴;禁止建活人墓、宗族墓、豪华墓;禁止封建迷信活动。
(五)监管与法律责任
县级民政为主管部门,多部门协同监管,建管分离、委托专业机构运营。对违规建设、经营、建墓、祭扫等行为,依法取缔、整改、处罚,追究民事与刑事责任。
四、政策实施意义
1.规范殡葬秩序:从源头遏制散埋乱葬、违规建墓,实现集中安葬、统一管理。
2.节约土地资源: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护耕地、林地与生态环境。
3.减轻群众负担:非营利定价、特殊群体免费,保障基本殡葬公共服务。
4.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绿色生态殡葬,提升乡村文明与社会治理水平。
附件: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白沙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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