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府办[2012]118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部门,各国营农场: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白沙黎族自治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白 沙 黎 族 自 治 县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的通知》、《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琼人口[2009]11号)和《海南省人口计生委员会关于确定2012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地区的通知》(琼人口[2012]5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重大意义
(一)我省属出生缺陷高发地区之一。据统计2006—2008年,肉眼可见先天畸形出生率分别为110.74/万、93.22/万、93.03/万,加上出生后数月、数年才发现的先天性病残儿,每年全省约6000人左右,占出生人口4—6%。
(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我国人口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生优育是最大的民生,计划生育既体现生育数量的计划,更要提高孕育质量,帮助生育健康的孩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地方各级政府重要的工作职责。
(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关键环节之一,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手段。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优势,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育龄群众,以农村计划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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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为重点,以宣传倡导为切入点,以计生科技为支撑,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紧紧围绕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等主要任务、推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深入开展。满足群众对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多层次需求,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促进出生人口素质提高。
三、工作目标
让每一对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促进出生人口素质提高。
(一)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优生咨询服务率、优生健康检查率不断提高,达到80%以上;
(二)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90%以上;
(三)参与卫生系统合作开展免费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四)树立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五)2012年下半年预计完成80对以上夫妇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四、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普及科学预防知识,规范开展优生检查,正确进行咨询指导,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
(二)自愿知情原则。维护群众知情选择的权利,科学指导群众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自愿积极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严格保密原则。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增加对受检对象个人信息的保密意识,特别是对高风险人群的各项信息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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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对象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农村户口的流动人口夫妇),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一)初婚准备生育的夫妇。
(二)再婚符合政策准备生育的夫妇。
(三)符合政策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妇。
(四)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准备再生育的夫妇。
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前优生检查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每对夫妇240元/次,“地中海贫血”初筛每对夫妇20元,另需要送往海南省妇幼保健院行基因诊断的每例270元。
六、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
(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相关病毒(风诊病毒、巨细胞检查、弓形体、单纯疱诊病毒、梅毒及乙型肝炎病毒)筛查、地中海贫血病检测、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
(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依托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采用县、镇、村联动服务模式。即计划怀孕夫妇由村计生员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在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健康教育建立家庭档案、填写知情同意书→完成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相关病毒筛查、地中海贫血检测。对重点对象复诊,妊娠风险评估 →发出评估指导意见→计划怀孕夫妇→镇计生服务所早孕确诊服务,孕前3个月和孕后3个月服务指导,参与卫生系统免费提供口服叶酸服务,收集孕妇妊娠结局的相关信息→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完成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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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效果评估 →镇计生服务所对妊娠结局跟踪 、记录→上报县计生服务中心→上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2年8月)。
1、通过新闻媒体、群众性宣传服务活动,开展社会化宣传、营造浓郁的社会氛围;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遗传、优生优育知识咨询,增强预防出生缺陷的意识。
2、完善制度,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
3、配齐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安排业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考察学习,提高服务能力。配齐实验室检测设备。
4、摸底造册、建立个人家庭档案;制作各类登记表、化验单、技术服务家庭档案。
5、落实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项目工作经费。
(二)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启动阶段(2012年9月—12月)。
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单位为我县的11个乡镇和三个国营农场。
2、按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服务流程,采取县、镇(农场)、村(居、作业区)联动服务模式,分工合作,完成宣传发动、摸底造册、家庭建档、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测、病毒筛查、影像检查、风险评估、孕前指导、孕后跟踪随访、妊娠结局随访、效果评估和资料收集、归档、上报工作。
八、职责分工
(一)县编委办职责。
按标准给予县计划生育服务站配备齐全事业人员,其中技术人员不少于80%,确保人员编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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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委宣传部职责。
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现代传播媒体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组织协调好预防出生缺陷的宣传和报导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防范出生缺陷的意识。
(三)县财政局职责。
负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的落实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等工作,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到位。
(四)县卫生局职责。
保证县人民医院、县保健院在技术和设备上支持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任务。积极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开展优生优育宣传。与人口计生部门共享婚前医学检查、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出生缺陷监测等信息。继续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的“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提供当年出生缺陷儿有关情况。组织专家组对疑难病例进行风险评估。
(五)县民政局职责。
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中,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卫生部门,做好婚检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和教育,为人口计生部门、卫生部门提供新婚夫妇信息。
(六)县妇联职责。
加强对广大妇女和家庭优生知识的宣传,把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宣传纳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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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团县委职责。
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工作计划,引导广大青年不仅要依法生育,还要优生优育,积极参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组织县青年志愿者参与优生优育宣传、发动等社会公益活动。
(八)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实施和协调、督查工作,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
2、负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管理、协调工作,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3、负责建立考核评估机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核评估。
4、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金到位。
5、负责编写、制作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材料。
6、负责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报表制度,及时汇总填报各项数据,及时通报基层工作信息,掌握工作进度。
7、负责组织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及预防出生缺陷相关知识的培训。
8、负责在办理《生育服务证》时查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料,对没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对象实行再动员再宣传。
9、负责监测全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录入到全国信息系统的质量。
10、负责规范全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流程,加强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科学规范,推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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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责。
1、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
2、按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家庭档案》逐项完整,填写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册》表2和表3。
3、提供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有关病毒筛查、B超等医学检查。
4、综合分析结果,评估风险因素,确定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
5、对一般人群给予优生优育咨询、指导。
6、高风险人群《告知书》由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直接送交受检人签收,进行面对面优生咨询,并对高风险人群提出复诊、治疗、转诊等医学建议和干预措施。
7、负责镇、村两级有关人员培训。指导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开展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和各项业务工作。
8、负责高风险人群早孕随访及妊娠结局随访。
9、所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档案均由县计生服务中心统一归档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10、汇总我县优生优育各类报表,上报县人口计生委。
(十)各乡镇、国营农场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协调本级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经费纳入镇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经费到位。
3、负责本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引导和动员目标人群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4、负责对村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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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告知服务。负责向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告知优生检测的内容、方法、时间、地点、流程等信息;负责一般人群的咨询、指导和一般人群的风险评估报告书的送达。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提供其他便利服务。
6、收集早孕及妊娠结局信息上报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核实目标人群户口性质,出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证明单》。
8、组织培训。负责组织动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参加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的培训和咨询活动。组织镇、村两级计生专干、技术人员培训、学习。
9、每月一次例会,分析讨论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志群(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陆志干(县计生委主任)
成 员:王盛达(县卫生局)
何方长(县财政局)
林超先(县宣传部)
罗旋翱(县民政局)
潘在武(县人社局)
王永珍(县妇联)
黄国宇(团县委)
许云宇(县计生委)
符海容(县计生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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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文杏(县计划生育服务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许云宇担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技术指导办公室主任由谢文杏担任,副主任由陈志文担任,成员由韦美波、王洪晶、颜桑、王理娟、谢南梁、黄文凤等同志组成,主要负责技术服务指导。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实施。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探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有效模式。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努力,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三)保证经费投入。
县财政局要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筹解决基础设备投入和业务工作经费使用,并进行监督指导。
(四)加强能力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装备水平,健全技术服务机构、培训队伍,提高服务能力。同时,利用我县卫生系统先进的诊疗技术,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指导作用,形成部门协作,资源共享,整体提升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过程的科学规范和顺利推进。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