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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11/26 1.9k 阅读 94 点赞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
脱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场、企事业单位:
《白沙黎族自治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发办〔2013〕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和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平稳过渡、确保效果的原则,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行业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使行业协会商会真正成为依法设立、民主管理、服务为本、反映诉求、行为规范、自律发展的主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落实《海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的有关精神,推进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社会组织加快去行政化步伐,依法独立自主开展活动,构建参与广泛、资源整合、协调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社会组织工作体制,努力把行业协会培育成自主办会、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脱钩主体、范围和内容
    本方案所称的行业协会商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或者从业人员,为维护会员共同的合法利益而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
   (一)脱钩主体。我县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脱钩范围。在我县民政局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名称以“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协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的,存在以下情况的,要按照本方案进行脱钩:
    1.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的;
    2.与行政机关会计合帐的;
    3.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含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兼任行业协会商会职务的。
   (三)脱钩内容。全县各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与2015年12月底前在机构、职能、财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并在脱钩工作中理顺管理机制。
    1.机构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应设独立办公场所,不得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现合署办公的,应当在2015年11月底前完成机构、场地与行政机关分设。
    2.职能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不具有任何行政职能。行政机关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将应当由行业协会商会行使的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商会,将适宜行业协会商会行使的行业管理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商会,并制定监管措施,于2015年11月底前完成移交工作。
    3.财务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实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必须设立独立的账号,独立核算,不得与行政机关会计合帐或实行财务集中管理。没有独立账号、与行政机关合帐、财务由行政机关代管或集中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在2015年11月底前设立独立账号、独立核算,实行独立财务管理。
    4.资产脱钩。各行政机关对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和清查登记,理清产权归属。行业协会商会使用的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按照所有权、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遵照财政部门制定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财产不清晰的,要在2015年11月底前完成资产划分,明晰产权归属。
    5.人员脱钩。现职及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的,应当在2015年11月底前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离退休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的,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执行。行政机关不得长期借调行业协会商会专职人员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准备阶段(2015年7月下旬)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统筹组织和指导我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县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具体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办公室和各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衔接沟通。
    2.安排部署。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分别召开工作会议,向有关人员、参与脱钩工作的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和专职秘书长传达脱钩工作精神,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具体安排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3.调查摸底。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本方案要求对所属行业协会的机构场所、人员、职能和财产财务等方面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办公室。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配合做好脱钩的各项具体工作,近期将进行换届的行业协会商会可将换届工作与脱钩工作一并进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0月底前)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工作方案实施脱钩工作,做到政社分开、财产独立、人员分离、职能分开。省直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所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和年度报告工作协调推进。各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要及时将脱钩后的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办公地点、章程、会员组成等资料报县民政局备案并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5年11月底前)
    脱钩工作结束后,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后续工作,对脱钩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真正做到人、财、物脱钩。要对脱钩工作进行总结。将脱钩工作总结及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录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向县政府报告。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录,接受社会监督。对在规定时间内脱钩不到位的行业协会商会,民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行业协会商会发出整改通知。不愿意整改或整改无效的行业协会商会可引导其注销;不申请注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按有关规定予以撤销登记。
    五、工作要求
    脱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同步推进。民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脱钩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监督,审计脱钩过程中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涉及脱钩行政工作、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脱钩工作方案,统筹安排脱钩具体操作及整改工作,确保脱钩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建立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全面掌握脱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与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每个月底前要向办公室报告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在开展脱钩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三)加强指导,规范操作。办公室要注意脱钩工作动态,加强指导,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实施脱钩工作,做到步骤不减、程序不少,确保脱钩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