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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7/07 1.8w 阅读 544 点赞

白府办〔2015〕57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场、企事业各单位:

    《白沙黎族自治县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要求和6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暨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琼建房函[2015]395号)精神,加强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垮塌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全县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全覆盖、无遗漏、建账册、严督导、立整治”的总体要求,通过全县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强化房屋安全跟踪管理意识和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房屋垮塌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县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广清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照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
 符建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  江   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成  员:林国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艺山   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王琼耀   县财政局

            温  泉   县电视台

            吴晓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符海山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林其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谢祖城   县商务局

            王  豪   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周  政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林  坚县国资办

            符壮山   农垦办事处

各乡镇、国营农场及县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黄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同时组建县老楼危楼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小组,组长由林国钦同志兼任,相关工作人员从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县房产局、有关检测机构等抽调组成。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房产局: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活动,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县住建局:负责老楼危楼检查鉴定,违法违章建筑认定,危险房屋拆除。

县国资办:负责全县国有企业系统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商业系统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的落实。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违法违章建筑拆除打击。

县电视台:负责老楼危楼大检查大整治宣传。

根据“谁所有、谁负责、属地管理、属地检查”的原则,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内老楼危楼、违法违章建筑大检查大整治。

三、排查范围
    我县行政辖区内的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以及违法违章建筑。

四、排查内容

(一)辖区内老楼危楼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老楼危楼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重点检查管理档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

(三)辖区内违法违章建筑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打击。

五、实施步骤

根据“谁所有、谁负责、属地管理、属地检查”的原则,本次排查采取以各产权单位、产权人、使用人自查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检查为主,与县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7月初到中旬到月底,各乡镇、国营农场及县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等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排查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展开。

(二)自查阶段。7月中旬至7月底,各乡镇、国营农场及县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组织老楼危楼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各社区居委会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内无单位、无产权人住宅用房,私人自建住宅用房及开发时间较早、投入使用时间较长的商品住宅房屋的检查工作。在自查自检中,以上各责任单位要做到由点到面、横向到边、全方位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将其损坏情况、危险程度等填表登记;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向县老楼危楼安全检查鉴定小组申请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由该小组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出具鉴定结论及处理建议。然后各责任单位将自查登记资料及县老楼危楼安全检查鉴定小组出具的鉴定结论和处理建议及时收集汇总建立台账,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单位排查台帐于7月30日前报县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排危和重点抽查阶段。8月初至8月底,本着“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为房屋整改排危的责任主体。对判定为一般损坏房屋和C级危险房屋或违法违章建筑的,相应的责任单位为督促整改责任人,全程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对房屋进行修缮加固或停止使用;对判定为D级危险的房屋由相应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全程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措施立即将房屋整栋拆除。县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责任单位自查自报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进行重点抽查,进一步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台账及落实整改情况,确保安全。

(四)总结阶段。检查结束后,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完善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提高危旧房的安全管理水平。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9月10日前一并报县房产局。县政府将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成立相关组织,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做好排查和治理工作等,于7月15日前将相关工作方案和对口负责人名单(附件1)报送县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要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此次排查活动,要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严肃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对排查工作中违反规定、流于形式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责,对因排查不力发生老楼危楼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要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县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我县城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的工作动态,并将各单位信息及时报送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要进一步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强化检查排查,加强日常管理,完善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在老旧危房管理中做到底数情、问题准、措施实,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附:1.排查整治工作对口负责的责任人、技术人员名单;

        2.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改情况汇总;

    3.老楼危楼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执法建议书。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各人民团体,省属各单位。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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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