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府办〔2015〕52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白沙黎族自治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场、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琼府办〔2015〕9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成立白沙黎族自治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桂厅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李广清、县政府办主任符秀琼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符爱芳、陈开拓、李照明,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蔡运猛,县政务中心主任苏江、县编办主任李进、县发改委主任李美荣、县财政局局长何方长、县国土局局长罗长锋、县住建局局长符建文、县教育局局长李天文、县民政局局长罗旋翱、县文体局局长符荣海、县卫生局局长王盛达、县人社局局长郑群、县计生委主任陆志干、县工信局局长杨志刚、县林业局局长林斯胜、县物价局局长李光强、县科技局局长韦岳真、白沙工商局局长王灼、白沙质监局局长刘海平、白沙国税局局长何来盛、白沙地税局局长王天将为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县政府办,从县政府办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对外以白沙黎族自治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主要职责。
在各乡镇、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相关工作,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县编办主任李进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务中心主任苏江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行政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县发改委主任李美荣担任,副组长由县发改委副主任吴松青、县工信局局长杨志刚、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罗长锋、县住建局局长符建文、县林业局局长林斯胜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县人社局局长郑群担任,副组长由县人社局副局长陈志福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县财政局局长何方长担任,副组长由县财政国库支付局局长王锡江、县工信局局长杨志刚、县民政局局长罗旋翱、县物价局局长李光强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白沙工商局局长王灼担任,副组长由县发改委主任李美荣、白沙工商局副局长文名伟、白沙质监局局长刘海平、白沙地税局局长王天将、白沙国税局局长何来盛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符爱芳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局长李天文、县文体局局长符荣海、县卫生局局长王盛达、县计生委主任陆志干、县科技局局长韦岳真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县政府分管领导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符秀琼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符爱芳、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苏江、县编办主任李进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地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蔡运猛担任,副主任由县编办主任李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勇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陈开拓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协调小组在推进职能转变工作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要充分征求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多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声音。
(三)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协调和落实。
(四)各乡镇政府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各乡镇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省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农垦驻白沙办事处。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