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
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各国营农场、 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
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 13 号) 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
彻执行。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7 月 2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2—
抄送: 县委各部门, 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人
武部, 省属各单位, 各人民团体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7 月 2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