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府办[2013]17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国营邦溪农场和海胶邦溪分公司在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面进行通报批评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国营农场:
2013年度,我县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任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步奖”。但是,国营邦溪农场和海胶邦溪分公司在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资料管理不规范、孕情掌握率低、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出生瞒报现象等,在县年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考核中得分排位全县倒数第一,严重影响了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推进。
为确保2013年度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步、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后单位国营邦溪农场和海胶邦溪分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希望各乡镇、有关部门、国营农场要进一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白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