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府办〔2015〕43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县政府办跟班学习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部门,各国营农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办公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挥县政府办公室“传、帮、带”作用,提高我县各类行政文秘人员队伍素质和公文写作能力,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各乡镇、各单位行政文秘人员到县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办公室作为各级各部门的综合办事机构,肩负着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协调左右、联系四方等重要职能。通过到县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系统了解办公室业务组室的工作内容、程序和要求,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开阔视野,扩宽思路,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办事的能力,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学习内容
学习公文写作与处理基本知识,熟悉会议及大型活动的会务服务;学习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的组织与撰写;掌握政府信息的采编、撰写及报送;熟悉县政府督查工作,学习对外交往的基本礼仪,增进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联系等内容。
三、跟班学习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综合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跟班学习人员推荐程序
1、推荐人选:采取组织推荐方式,各乡镇、各单位每批推荐人员1-2名,每批跟班学习时间3个月,每批跟班人员学习结束后下一批人员接着跟进。请各乡镇、各单位,根据跟班人员条件,做好人选推荐工作,认真填写《推荐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1),首批推荐的跟班学习人员请于6月25日前将《推荐人员情况表》报到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组。(联系人:符攀婵 联系电话:27715023;传真:27723134)
2、确定人选:推荐结束后,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确定人选和跟班时段。
五、管理和考核
1、县政府办公室根据跟班学习人员的个人特长和具体情况,安排到相关组室,并由分管相关业务的副主任指定一名业务骨干带班指导。带班指导人员要充分发挥业务组室的“传、帮、带”作用,以身作则,发挥示范作用,带领指导好跟班学习人员。
2、跟班人员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跟班学习中,虚心学习,勤于思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遵守县政府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维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的形象。
3、跟班学习结束后,跟班人员应写出书面学习总结,内容包括学习概况、心得体会以及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建议和措施等。
4、跟班学习满期后,县政府办公室对跟班人员作出跟班学习情况鉴定(详见附件2)。
六、有关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跟班学习制度,积极配合,推荐有责任意识,上进心强的年轻干部跟班学习。
2、跟班学习人员原则上要求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学习期间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考勤制度,服从县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安排。
3、跟班学习人员在跟班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食宿自理。
附件:1、《推荐人员情况表》;
2、《跟班学习情况鉴定表》。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