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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3/01/07 6.8k 阅读 472 点赞

白府办[2012]94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白沙黎族自治县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

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推进我县农业从生产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变,提升全县农业市场化、产业化水平和产业经营层次,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打造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开拓县内外市场,形成“培育名牌、发展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机制,实现品牌富农、品牌强农。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县级以上著名品牌、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5个。其中:“海南省著名商标”1个;“海南省名牌产品”2个;“海南省农业名牌产品”2个;登记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5个;绿色食品认证达到10个;有机农产品认证达到10个。

三、工作重点

(一)制定规划,引领农产品品牌建设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创一个品牌、兴一个产业、富一方百姓”意识,紧紧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按照“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培育、扶优扶强”的思路,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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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制定本地区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产品品牌,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三)全程监管,助推农产品品牌建设

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全程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品牌农产品生产的各环节、各阶段都有严格有效的监督。

(四)强化培育,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  

1、明确建设重点。以生姜、竹子、畜禽、设施农业和加工农产品五大系列产品为重点,争创“海南农业名牌产品”。加快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建设步伐,把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与农产品品牌建设相结合,依靠品质打造品牌。

2、推进商标注册。引导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商标意识,以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登记为重点,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  

3、打造知名品牌。要积极搭建品牌推广平台,大力推介品牌,指导、扶持、培育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打造名牌产品,塑造企业品牌形象,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

4、加强品牌管理。不断建立和完善各方共同参与的品牌推荐申报、沟通会商等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观摩学习活动,开展品牌质量评估与社会公众测评,建立健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品牌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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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化知识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农业系统、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经营主体的相关人员进行商标和品牌的申报、培育、管理和保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周秋平(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琼春(县政府办)

王秀玺(县农业局)

李美荣(县发改委)

何方长(县财政局)

庄  平(县畜牧兽医局)

韦岳真(县科技局)

徐辉冠(县林业局)

林  明(县水务局)

罗智仁(县商务局)

刘海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董蒋海(县工商局)

陈志强(县委宣传部)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秀玺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和考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品牌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产品品牌建设的领导、协调、督查和考评工作,积极构建“政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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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促动”的农产品品牌建设长效机制。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采取悬挂横幅、树立栏牌、电视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品牌农产品和品牌企业,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意识。

(三)加强督导,确保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细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深入持续开展。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抓好督查工作,定期通报督查结果,确保完成农产品品牌建设目标任务。

(此件主动公开)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8月14日印发

(共印60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