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府办[2012]94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白沙黎族自治县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
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推进我县农业从生产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变,提升全县农业市场化、产业化水平和产业经营层次,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打造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开拓县内外市场,形成“培育名牌、发展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机制,实现品牌富农、品牌强农。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县级以上著名品牌、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5个。其中:“海南省著名商标”1个;“海南省名牌产品”2个;“海南省农业名牌产品”2个;登记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5个;绿色食品认证达到10个;有机农产品认证达到10个。
三、工作重点
(一)制定规划,引领农产品品牌建设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创一个品牌、兴一个产业、富一方百姓”意识,紧紧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按照“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培育、扶优扶强”的思路,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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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制定本地区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产品品牌,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三)全程监管,助推农产品品牌建设
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全程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品牌农产品生产的各环节、各阶段都有严格有效的监督。
(四)强化培育,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
1、明确建设重点。以生姜、竹子、畜禽、设施农业和加工农产品五大系列产品为重点,争创“海南农业名牌产品”。加快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建设步伐,把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与农产品品牌建设相结合,依靠品质打造品牌。
2、推进商标注册。引导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商标意识,以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登记为重点,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
3、打造知名品牌。要积极搭建品牌推广平台,大力推介品牌,指导、扶持、培育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打造名牌产品,塑造企业品牌形象,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
4、加强品牌管理。不断建立和完善各方共同参与的品牌推荐申报、沟通会商等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观摩学习活动,开展品牌质量评估与社会公众测评,建立健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品牌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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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化知识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农业系统、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经营主体的相关人员进行商标和品牌的申报、培育、管理和保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周秋平(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琼春(县政府办)
王秀玺(县农业局)
李美荣(县发改委)
何方长(县财政局)
庄 平(县畜牧兽医局)
韦岳真(县科技局)
徐辉冠(县林业局)
林 明(县水务局)
罗智仁(县商务局)
刘海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董蒋海(县工商局)
陈志强(县委宣传部)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秀玺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和考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品牌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产品品牌建设的领导、协调、督查和考评工作,积极构建“政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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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促动”的农产品品牌建设长效机制。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采取悬挂横幅、树立栏牌、电视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品牌农产品和品牌企业,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意识。
(三)加强督导,确保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细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深入持续开展。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抓好督查工作,定期通报督查结果,确保完成农产品品牌建设目标任务。
(此件主动公开)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8月14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