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府办〔2015〕25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食品安全检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国营农场、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白沙黎族自治县食品安全检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
(此页无正文)
(此件主动公开)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检察院,县法院,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省属各单位,农垦驻白沙办事处。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印发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和科学监管水平,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2015年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建设食品安全检验体系的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是食品生产经营和执法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在准确识别判断食品质量、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初步形成了“县乡两级覆盖、职能部门负责实施”的食品安全检验体系;各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各类针对性的专项监测,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内部自检工作,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当前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还存在着多头管理、资源分散、投入不足、标准不统一、水平不高等问题,制约着食品安全执法监管的深入开展,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防范也存在不利影响。因此,健全完善我县食品安全检验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科学监管水平,是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切实履行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迫切需要。
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的统筹协调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整合配置检验检测资源,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完善食品检验网络,促进食品安全资源和信息共享共用,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
(一)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综合管理职能。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县食安办)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机构,其机构负责人由县食安办领导兼任,组成人员从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抽调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其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食品安全监测检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政府确定的动态监测和专项监测计划,统筹协调现有资源的合理使用和新增资源的科学配置,审核发布重大食品安全监测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检验的业务研究与培训,会同监管职能部门和相关检验机构加强对企业及社会机构检验工作的监督指导等。
(二)明确监管部门及相关检验机构职责分工。农业部门及其所属的检验机构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的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流通和消费环节源于农业的初级农产品、未经生产加工的畜(禽)产品、水发制品,除生产环节以外的米、面、生鲜乳类产品的监测检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检验机构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测检验;卫生部门及其所属的检验机构负责流通和消费领域风险监测食品的综合监测检验。农业、食品药品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明确负责乡镇一级食品安全检验工作的机构。
(三)健全食品安全监测协调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检验协调会议制度,由县食安办牵头、各监管职能部门和相关检验机构参加,及时会商协调食品安全监测检验中的业务工作。各监管职能部门既要按照法定职责和上级要求,指导督促所属机构做好分工范围内的食品检验检测工作,也要接受县食安办的统筹协调。要加强关联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各项检验检测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避免多头、重复,节约行政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通过健全会商制度,统筹协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的使用管理,有序推进食品安全监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
三、注重食品安全检验的综合能力建设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在充分利用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县政府将按照整体规划、科学配置、资源共享、完善体系的原则,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综合能力建设。
(一)建设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有效提高我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适应食品安全监管需求,县政府将整合各有关部门现有资源,优化重组力量,科学配置新增资源,结合我县食品生产经营的特点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建设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配备紧缺、特需、先进、高效的仪器设备、执法一线快速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发挥检验检测中心在我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的主导作用。
(二)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检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保证食品安全上的主体责任,坚持从源头抓起,督促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副业生产基地以及城乡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检机构,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同时,要注重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动行业企业自律。县食安办和监管职能部门要逐步将企业自检情况纳入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迅速督促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三)积极鼓励社会机构参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要充分利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实验室和经国家认证的商业性机构在人才、设备和技术上的优势,密切与第三方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对我县相关检验机构无力完成的任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认证资质和能力的机构实施。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渠道,对社会检验机构发现的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要依法及时通报并落实相应处理措施。
四、规范食品安全检验体系的运行机制
健全食品安全检验体系,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机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推进落实公共检验监测“五个统一”的要求,提升食品安全的科学监管水平。
(一)统一计划编制。食品安全年度监测检验计划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统一编制。其中,部门监督计划由各监管部门根据法定职能分工和条线管理要求编制,报食安办备案后自行组织实施;全县动态监测计划由食安办根据县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编制,统一组织或分解到职能部门实施。编制检验检测计划,既要保障部门法定职责的履行,也要确保县政府重点任务的落实;既要避免重复抽检、增加企业额外负担,也要防止漏项缺检、影响食品安全监管。
(二)统一经费管理。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中购样抽检的要求,安排落实监测检验经费。县、乡政府实施动态监测计划所需经费由同级食安办编制专项预算,统一扎口管理或按任务分解纳入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县直属部门实施监督计划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列入该部门预算管理;垂直管理的省属条线部门应按隶属关系确保监督经费的落实,承担地方动态监测等专项计划的,可根据任务分配和完成情况,经同级食安办审定后在地方专项预算中安排补助。监测检验经费预算分购样费与检测费两部分,其中检测费以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检验机构的检测成本(剔除人员工资、设备折旧等费用)为核定依据。
(三)统一适用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一类食品一种标准的检验检测制度,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与公正性。卫生部门要做好国家新颁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和实施工作,及时组织新标准的学习与培训。统一修订的新食品安全标准未出台的,继续按现行部门标准执行;部门标准之间涉及适用冲突的,卫生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协调;国家没有明确统一标准的,要结合企业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确定地方监管和检验的依据。
(四)统一信息发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实行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实行扎口管理,由县食安办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后,相关部门要按照共享共用的原则,依据相应检验结果进行执法监管,认真查处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县食安办要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知晓。
(五)统一监督考核。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年度考核制度,完善奖惩机制。各监管职能部门和相关检验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年度检验检测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食安办下达的突击性抽检任务要积极配合,杜绝拒检、拖检和抽检不到位等现象。县食安办要会同县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对监管职能部门和相关检验机构的工作情况加强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任务或出现严重失误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完善食品安全检验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加强食品安全检验体系建设,是新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完善保障措施,确保我县食品安全检验体系逐步完善、有效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以对本地区、本行业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落实推进措施,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县食安办要加强统筹指导,精心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共同推进我县食品安全检验体系建设。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乡镇、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在相关检验机构的网点建设、资源整合、设备更新和综合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财力保障。县财政要每年安排预算资金用于食品安全动态监测,逐步扩大监测覆盖面。与此同时,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相关检验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条线部门的设备投入和经费支持。
(三)抓好队伍建设。各监管职能部门和相关检验机构要切实抓好队伍建设,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专业水平。县食安办要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人才库,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监测整体水平。各监管职能部门和相关检验机构要加强对乡镇和企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扶持,形成科学合理的业务层级分工和人才梯度配置,一般的评价性监测和难度不大的专项工作主要由乡镇和企业机构实施,使食品安全体系和监管工作更好地覆盖全县城乡,方便服务群众,提高检验检测综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