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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月三活动安排及放假时间的通知

2014/09/09 4.0k 阅读 442 点赞

  白府办〔2014〕31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三月三活动安排及放假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场、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三月三”黎苗族传统节庆活动的总体部署,现将“三月三”活动安排、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月三”黎苗族传统节日活动时间安排:4月1日至3日(农历初二至初四)

  二、“三月三”黎苗族传统节日放假时间: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条例》第六章第五十条规定,每年农历三月初三为黎族、苗族的传统节日,全县放假两天,即4月2日至3日(农历初三至初四),不能停止生产或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主管部门决定。

  三、有关事项

  (一)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各乡镇、单位、国营农场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严肃值班纪律,落实值班责任,制定详细值班安排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抓好环境卫生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乡

  镇、本单位大院的环境卫生,抓好“门前三包”工作,并对各自

  属区的卫生进行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和除“四害”,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干静整洁的节日。

  (三)做好张灯结彩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于4月1日前在主要街道悬挂节日横额,门前、沿街悬挂彩旗、彩带、彩灯、灯笼等,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

  (四)搞好社会稳定工作。各乡镇、国营农场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和护林保胶工作;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要做好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安排警务人员,加强巡逻;交警、交通等部门要维护好交通秩序,严防发生打架斗殴、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交通意外等各项安全事故;林业局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五)认真做好情况汇报。各乡镇、国营农场和各单位要做好情报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凡遇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委办值班电话:27726050,县政府办值班电话:27723134),并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对迟报、漏报、瞒报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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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