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府办〔2014〕140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2014年度主要污染源总量
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白沙黎族自治县2014年度主要污染源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24日印发
白沙黎族自治县
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为加快推动我县“十二五”各项减排项目建设,有效整合和提升减排综合实力和监管水平,完成年度减排指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琼府办〔2014〕90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府办〔2012〕6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2014年,我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
1、化学需氧量:全县工业源、农业源和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4140吨以内,同比上升0.24%。其中:工业和生活源控制在1845吨以内,同比上升8.40%。农业源控制在2295吨以内,同比下降6.32%。
2、氨氮:全县工业源、农业源和生活源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385吨以内,同比上升4.42%。其中:工业和生活源控制在160吨以内,同比上升9.38%。农业源控制在225吨以内,同比上升0.89%。
3、二氧化硫:全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80吨以内,同比上升27.78%。
4、氮氧化物:全县氮氧化物放总量控制在410吨以内,同比上升4.88%。其中:工业和生活源控制在85吨以内,同比下降5.88%。交通源控制在325吨以内,同比上升7.69%。
二、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一)2014年生活COD、氨氮排放量预测
生活COD和氨氮新增量预测:
E生活= E上年生活+ E生活新增-R生活削减
计算公式:E生活新增=P新增×e综合×D×10-2
式中:E生活新增—核算期新增城镇生活污染源COD排放量,吨;
P新增—核算期新增城镇人口数,万人;
e综合—城镇生活COD综合产生系数,克/人•日;
D—天数,年度核算为全年天数。
核算具体参数及核算预测结果见下表:
1、生活COD和氨氮新增排放量
|
人口(万人) |
新增人口(万人) |
生活新增量 |
备注 |
|||
|
2013年 |
2014年 |
2014年 |
COD |
氨氮 |
增长率4.5(%) |
|
|
核定数 |
4.93 |
5.12 |
0.222 |
51.86 |
6.4 |
|
|
城镇化率 |
29.08 |
|||||
2、生活COD和氨氮新增削减量
|
减排项目 |
处理 工艺 |
投运 时间 |
项目类型 |
设计处理规模(吨/日) |
2014年新增处理水量(吨/日) |
削减量(吨/年) |
|
|
COD |
氨氮 |
||||||
|
细水乡乡墟污水处理站 |
EM+接触氧化法 |
2014年 |
人工湿地 |
230 |
200 |
18.69 |
2.31 |
|
阜龙乡乡墟污水处理站 |
EM+接触氧化法 |
2014年 |
人工湿地 |
500 |
400 |
70 |
8.65 |
|
合计 |
680 |
600 |
88.69 |
10.96 |
|||
3、2014年白沙县生活COD和氨氮排放量预测
|
2013年生活 排放量(吨) |
2014年生活COD新增排放量(吨) |
2014年生活COD新增削减量(吨) |
2014年生活COD 排放量(吨) |
||||
|
COD |
氨氮 |
2COD |
氨氮 |
COD |
氨氮 |
COD |
氨氮 |
|
1033 |
127.35 |
51.86 |
6.4 |
88.69 |
10.96 |
996.17 |
122.79 |
(二)2014年工业COD、氨氮排放量预测
1、工业COD新增排放量预测
|
2013年工业COD排放量(吨) |
2013年GDP (万元) |
2014年GDP (万元) |
2014年其它行业排放强度 (吨/万元) |
2013年GDP增长率(%) |
2014年其它行业COD新增量(吨) |
|
642.96 |
327748 |
360850 |
0.00196 |
10.1 |
52.03 |
2、工业COD和氨氮削减量
|
减排项目 |
投运时间 |
项目类型 |
设计处理规模(万吨/日) |
2014年新增处理水量(万吨/日) |
削减量(吨/年) |
备注 |
|
|
COD |
氨氮 |
||||||
|
远龙橡胶加工厂 |
2014、12 |
制胶废水 |
20 |
0.2 |
|||
|
合计 |
20 |
0.2 |
|||||
3、工业COD、氨氮排放量预测
|
2013年工业 排放量(吨) |
2014年工业 新增排放量(吨) |
2014年工业 新增削减量(吨) |
2014年工业 排放量(吨) |
||||
|
COD |
氨氮 |
2COD |
氨氮 |
COD |
氨氮 |
COD |
氨氮 |
|
642.96 |
0.89 |
52.03 |
0.072 |
20 |
0.2 |
674.99 |
0.76 |
(三)2014年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排放量预测
|
2014年生活 排放量(吨) |
2014年工业 排放量(吨 |
2014年垃圾处理厂排放量(吨) |
2014年工业+生活 排放量(吨) |
|||
|
COD |
氨氮 |
COD |
氨氮 |
0.28 |
COD |
氨氮 |
|
996.17 |
122.79 |
674.99 |
0.76 |
0.03 |
1671.44 |
123.58 |
三、减排重点分析
(一)2014年COD、氨氮总量减排的重点分析
2014年,我县COD、氨氮总量减排的重点主要有三项:一是加强监督执法力度,抓好橡胶加工、淀粉、制糖等污染严重行业的治理,保证其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正常使用,加强对人工湿地的管理,建设一批乡镇人工湿地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三是提高规模化养殖率,推进农村养殖小区建设,使全县生猪规模化养殖率达到35%,规模化养殖治理率达到60%。
(二)S02减排的重点分析
2014年,我县S02减排重点主要分布在3家页岩砖厂和南大洋酒精厂。
(三)氮氧化物减排重点分析
加强对机动车及车用燃料销售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报废标准,及时淘汰过期报废车辆,另外,禁止销售、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车用燃料,禁止销售和使用含铅汽油,鼓励和推广使用燃气、电动、新能源等清洁、节能环保车型。
四、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产业结构减排
关闭与合并一批耗能大、污染重的落后企业。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海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要求, 2015年前淘汰实心砖生产能力。“十二五”期间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报废标准,淘汰过期报废机动车辆。(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
(二)工程治理减排
1、生活源:加快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升级改造建设,提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完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备和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形成持续减排能力。(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2014年完成细水乡、阜龙乡人工湿地建设,年度COD削减量约为88吨,氨氮削减量约10吨(见附件表1)。(责任单位: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细水乡政府、阜龙乡政府)
2、农业源:计划采取鼓励模式五治理方式(即雨污分流-干清粪-厌氧好氧处理-农业利用模式)对金农农业有限公司、兴旺养殖场等六家猪场养殖污染废弃物进行治理。年度COD排放量控制在2295吨内,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88吨内(见附件表2)。(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畜牧局)
3、工业源:加强制糖、淀粉、橡胶等行业废水处理设施的完善和运行检查,确保废水达标排放。计划对远龙橡胶加工厂制胶废水进行末端治理。年度COD削减量约20吨(见附件表3)。(责任单位: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农业局、远龙橡胶加工厂)
4、交通源: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落实年度机动车报废计划,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商务局)
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加速淘汰超标“黄标车”。年度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325吨内(见附件表4)。(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三)监督管理减排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新建项目要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要把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1、继续加强执法力度,对不稳定达标排放企业进行严格执法,增加检查、监测的频次,以促使企业加强管理,提高达标率,要求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省环保部门联网。
2、加大对木棉南华糖业有限公司、合水糖业有限公司、高地淀粉厂、卫星淀粉厂和橡胶加工企业等重点污染源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其稳定达标排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
(二)严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
把加强污染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把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建立和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问责制,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把减排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政府及企业的重要依据,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企业,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全面落实。
(三)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准入关,控制新增量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以新带老”、“等量削减”,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
(四)继续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继续加快国家和省重点污染监控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加强对污染减排各项基础数据的统计,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及时掌握新老污染增减动态变化情况;加强监督性监测,环境监测部门每季度对辖区内重点污染监控企业监测一次,对重点减排项目应加密监测频次,做到每月一次。发现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浓度或总量),立即组织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对有治污设施但主要污染物仍超标排放的,依法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对运转不正常的治理设施和偷排、漏排的违法企业,必须严格依法处理,从重处罚。
(五)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按照行政许可和环保法要求,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明确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利和污染治理义务,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种类、浓度、总量、去向等。依法完成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禁止无证排污。
(六)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环境、减排污染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减排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努力使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继续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环保工作。
附件:1.2014年白沙县重点完成减排项目(表1、表2、表3、表4)
附件:
表1:生活源污染减排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 地点 |
项目内容 |
削减目标(吨/年) |
责任 单位 |
||
|
COD |
氨氮 |
时间 |
|||||
|
1 |
细水乡乡墟污水处理站 |
细水乡 乡墟 |
污水 处理站 |
18.69 |
2.31 |
2014 |
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细水乡政府 |
|
2 |
阜龙乡乡墟污水处理站 |
阜龙乡 乡墟 |
污水 处理站 |
70 |
8.65 |
2014 |
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阜龙乡政府 |
|
合 计 |
88.69 |
10.96 |
|||||
表2:农业源污染减排项目
|
序号 |
养殖场名称 |
项目地点 |
减排模式 |
责任单位 |
|
1 |
白沙金农农业有限公司 |
龙江农场 |
模式五 |
农业局、国土环资局、畜牧局 |
|
2 |
白沙兴旺养殖场 |
白沙农场 |
模式五 |
农业局、国土环资局、畜牧局 |
|
3 |
白沙盛杰养殖有限公司 |
龙江农场 |
模式五 |
农业局、国土环资局、畜牧局 |
|
4 |
白沙龙江32队猪场 |
龙江农场 |
模式五 |
农业局、国土环资局、畜牧局 |
|
5 |
白沙珠胜养殖有限公司 |
珠碧江分场 |
模式五 |
农业局、国土环资局、畜牧局 |
|
6 |
白沙阳翔畜牧有限公司 |
龙江农场 |
模式五 |
农业局、国土环资局、畜牧局 |
|
年度排放量:COD控制在2295吨,氨氮控制在288吨内。 |
||||
表3:工业源污染减排项目(COD、氨氮减排水指标)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 地点 |
项目类别 |
项目 内容 |
削减目标(吨/年) |
责任 单位 |
||
|
COD |
氨氮 |
时间 |
||||||
|
1 |
远龙橡胶 加工厂 |
打安镇 |
其他项目 |
废水治理设施 |
20 |
0.2 |
2014 |
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 |
|
合 计 |
20 |
0.2 |
2014 |
|||||
表4:交通源污染减排项目(氮氧化物减排气指标)
|
全 县 |
削减目标(吨/年) |
责任 单位 |
||||
|
SO2 |
NOX |
时间 |
||||
|
1 |
交通源 |
机动车淘汰 |
2014 |
公安局交警大队 |
||
|
2 |
交通源 |
车用油品升级 |
商务局、交通局 |
|||
|
小 计 |
控制在325吨内 |
20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