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市
县政府文县政府文件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3年度公民无偿献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11/17 4.4k 阅读 148 点赞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2013年度公民无偿献血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场、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白沙黎族自治县2013年度公民无偿献血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

  2013年度公民无偿献血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无偿献血工作健康、稳步和持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献血法》,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确保完成我县2013年度的献血任务。

  二、目标和任务

  2013年度,我县无偿献血工作坚持个人自愿的原则,力争完成省下达我县总人口2‰的献血工作目标,献血人数要达到400人次以上。

  三、成立领导机构

  组  长:符健友(县政府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

  副组长:莫泽忠(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盛达(县卫生局局长)

  吴  辉(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符爱权(县爱卫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红十字会,由吴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第一章、第六条的规定,“每年集中组织无偿献血不少于两次”。我县2013年集中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

  2013年上半年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时间、地点:

  7月8-9日,县人民政府大楼前。

  7月10-11日,七坊镇政府和国营龙江农场。

  7月12日,邦溪镇政府和国营邦溪农场。

  五、经费和后勤保障

  本次活动经费从红十字会专项经费列支,活动的后勤保障由县红十字会负责。

  六、工作要求

  1、县红十字会具体负责全县公民无偿献血的动员、组织、协调工作。

  2、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提前策划,统筹安排,做好组织协调及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引导本单位或辖区内干部职工及群众参与无偿献血,对自愿参加无偿献血的人员可给予适当奖励。各乡镇政府、国营(地方)农场要根据本区约1‰人口数量组织无偿献血活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约20%以上人口数量组织献血活动。

  3、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认真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同时提倡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公职人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献血。

  4、强化激励机制。对各部门单位无偿献血情况,由县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计,年底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报,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单位予以表彰。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检察院,县法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省属各单位,农垦驻白沙办事处。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