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和调整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
核对防治碘缺乏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国营农场、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做好我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加大碘缺乏病防治力度。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和调整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防治碘缺乏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志群(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符秀琼(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旋翱(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何方长(县财政局)
潘在武(县人社局)
符建文(县住建局)
陆志干(县计生委)
郑 群(县房产局)
文 海(县公安局)
王 强(县民政局)
何来盛(白沙国税局)
黄用成(白沙地税局)
董蒋海(白沙工商局)
林其周(白沙公积金管理局)
徐 勇(白沙人行)
周 颉(白沙农行)
宋统州(白沙工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王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符小芹、县民政局羊清武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信息、机动车辆信息。
(二)县房产局负责提供房产信息、住房保障信息、住房补贴的发放和领取信息。
(三)县人社局负责提供社保、补助和就业信息。
(四)县民政局负责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信息、婚姻登记信息、社会救助信息。
(五)白沙公积金管理局负责提供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存和领取信息。
(六)白沙工商局负责提供家庭成员的工商营业证照注册登记、生产经营等工商信息。
(七)白沙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提供个体工商、私营企业经营活动的纳税信息。
(八)县财政局要将开展核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争取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确保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县计生委负责提供家庭成员计划生育信息;
(十)白沙人行、白沙工行、白沙农行等金融机构负责提供银行存款、股票红利、债券利息、基金红利、有价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等相关信息。
二、县防治碘缺乏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志群(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符爱芳(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王盛达(县卫生局局长)
全新德(儋州盐务局局长)
成 员:李美荣(县发改委)
何方长(县财政局)
罗智仁(县商务局)
李天文(县教育局)
罗育忠(县药监局)
董蒋海(白沙工商局)
刘海平(白沙质监局)
王永珍(县妇联主席)
许海斌(县公安局)
李美南(县供销社)
谢 山(县卫生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谢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